宏英智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1/14 9:25:4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13日,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智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宏英智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8,36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60,531.35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宏英智能是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电控产品及智能电控总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研发,凭借创始人及核心技术团队在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及对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的深刻理解,致力于开发应用于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的智能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实现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软硬件平台的持续优化升级。公司拥有应用于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的显示及控制类产品、操控类产品、传感类产品、信号传输类产品的综合研发能力。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三一集团系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持有发行人4.17%股份。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三一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条件、认证程序,与一般供应商的区别,发行人是否存在被取消战略合作供应商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作为三一集团在电气控制产品方面唯一的战略合作供应商”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三一集团、施某祥、大地投资、镇江汇芯同时入股发行人的原因、资金来源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相互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3)说明三一集团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和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定价方式、信用政策和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高毛利率是否稳定且可持续,相关经营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4)结合与三一集团在同类产品互为主要客户的情况,说明未将三一集团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与三一集团的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5)说明发行人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发行人对其他客户的销售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是否对三一集团构成重大依赖,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应收款项融资包括三一金票和中企云链云信收款凭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票证的实质为商业/银行票据还是债权债务转移,将其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而非计入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票证交易流转涉及的交易方是否知晓无追索权、债权债务的转移是否有书面文件及法律支持,报告期发行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差异;(2)持有上述票证的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政策及合理性、是否谨慎,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3)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客户的信用情况及其可回收性;(4)是否存在无贸易背景开具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员工人数较少,发行人产品所必须的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部分终端来源于进口。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固定资产和员工现状能否满足生产需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是否存在单一产品采购全部来自境外供应商的情况,向境外供应商采购部件是否为核心材料,是否存在重大依赖,采购进口材料合同中有无特别限制条款,是否会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3)新冠疫情最新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1月13日
 

宏英智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60)
文章热词:宏英智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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