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21/6/18 10:09:4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17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珠海冠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571.357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88%。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24,900万元,主要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珠海冠宇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在消费类电池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一流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领先的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供应商之一。公司与惠普、联想、戴尔、华硕、宏碁、微软、亚马逊等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厂商,华为、OPPO、小米、摩托罗拉、中兴等智能手机厂商,以及大疆、BOSE、Facebook 等无人机、智能穿戴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进入苹果、三星、VIVO 等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在动力类电池领域,公司已进入豪爵、康明斯、中华汽车等厂商的供应链体系。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根据联交所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作出的《纪律行动声明联交所对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43)及十名董事的纪律行动》,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光宇国际集团科技进行了多宗交易,包括将光宇国际集团科技三家非全资附属公司股权售予独立第三方等,其中光宇国际集团科技附属公司转让冠宇有限剩余股权、转让冠宇电源及冠宇新能源全部股权事宜存在违反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程序规定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基于联交所上述《纪律行动声明》的相关内容,说明是否存在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投资者或者债权人针对哈光宇电源转让发行人股份等事宜采取法律行动,从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2)说明报告期内光宇国际集团科技实际控制人或相关人员是否参与发行人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代持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报文件,2017 年 12 月管理层对冠宇有限增资和重庆普瑞达收购发行人股权时,珠海普瑞达先后向珠海思陆、云南信托(资金来源于中信银行)借款,重庆普瑞达向重庆万盛借款,至今借款本金余额合计 32,200 万元。目前,包括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在内的珠海普瑞达股东对云南信托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珠海际宇等对重庆万盛负有连带保证责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出借方中信银行所作的确认函是否已获得有效的授权,是否符合有关商业银行监管的规定;(2)出借方重庆万盛所作的确认函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借款及归还是否与万盛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存在相关的协议安排;(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巨额债务的情形是否会严重影响发行人控股权的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文件,动力电池与消费电池研发路线与技术方案相差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作为消费电池企业切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的分析论证过程,以及未来 5 年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方面需要投入的研发费用及资本开支。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珠海冠宇,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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