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领先的城市景观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罗曼股份IPO成功 过会

时间:2020/11/6 9:49:5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5日,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股份”或公司)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罗曼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1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8,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照明工程业务营运资金、研发及设计展示中心项目、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营销服务及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罗曼股份系国内领先的城市景观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整体规划和深化设计、景观照明工程的施工以及远程集控管理等景观照明其他服务。公司拥有照明行业的最高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是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中国照明学会照明系统建设运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和上海市首届城市景观灯光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上海素有“不夜城”的美誉,是最早开始规模化发展景观照明的城市,也是全国景观照明的标杆之一,靓丽的外滩和南京路步行街夜景已经成为重要的城市名片。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深耕上海市场20年,同时致力于将优秀的景观照明设计理念、工艺、技术和案例运用到全国市场。近年来,公司依靠较强的专业设计和工程实施实力,以上海为中心,拓展了内蒙古、海南、新疆、云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区域市场,经营规模和实力持续壮大。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增长较快,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季节性特征明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景观照明工程收入增幅与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结合报告期内期初在手订单本期结转收入情况、各期新中标工程以及收入贡献情况披露景观照明工程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2)报告期内景观照明设计、景观照明其他服务收入未与景观照明工程收入同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订单新增、暂停和取消的影响,分析2020年上半年业绩下滑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020年全年盈利预测实现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波动幅度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拓展业务的情形;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相关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通过长期应收款核算应收款项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利率(贴现率)、贴现时间的选择理由;(3)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将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转为长期应收款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主要以参与投标方式取得为主,实控人孙建鸣之兄弟孙建康控制的企业在内蒙古乌海地区开展照明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订单取得的合法合规性,有无围标、串标或者通过商业贿赂取得订单的情形,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安排,防范商业贿赂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2)相关业务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被行政处罚的情形;(3)报告期内孙建鸣是否因违法违规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是否因涉嫌犯罪被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4)孙建康控制的企业目前注销进展,上述两家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对照明施工业务收入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确认完工百分比所依据的内外部资料的真实性如何相互印证,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内部信息登记的会计基础规范情况,是否足以支持已发生成本及时、足额地反映在账面成本中;(2)报告期成本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更新、调整情况,以及执行完毕后实际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的差异情况,是否与同行业一致;上述执行过程中及执行完毕后对预计总成本的调整是否对发行人财务数据构成重大影响,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各项构成要素的编制内部控制措施及运行是否健全有效;(3)发行人在核对劳务报量、现场原始材料保管、项目材料盘点等方面存在不足,公司相关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通过调节施工成本进而调节收入的情形,是否构成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1月5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罗曼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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