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20/4/3 9:59:0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2日,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泽达易盛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78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额43,670.19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项目、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泽达易盛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为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医药流通、医药生产、医疗、农业等行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药品质量管理全程追溯、优化医药生产过程、提升农业的种植与运营效率。除信息化业务外,公司还从事药物工艺研究等服务,为公司医药生产信息化业务提供支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医药智能化生产线总承包业务,向客户提供从药物工艺研究、生产线整体设计、信息化服务、生产设备配置到施工安装的整体解决方案。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刘雪松、吴永江在浙江大学的劳动合同内容、任职要求、须承担的职责和义务,说明前述人员是否需要向浙江大学或者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务或帮助、履行任何职责或义务;如有,是否构成前述人员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2)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人员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说明刘雪松、吴永江是否属于发行人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说明未将刘雪松、吴永江认定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未予认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前述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浙江金淳的章程、投资协议等分析换股收购前发行人在浙江金淳的股东会、董事会中拥有的权利是否足以控制浙江金淳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2)说明收购前发行人持股仅为 32.5%,却能在董事会中占比 2/3,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3)解释该交易设有业绩承诺条款,少数股东将以何种方式保证浙江金淳完成承诺的业绩。若可以保证,是否反证收购前发行人对浙江金淳不具有控制权;(4)说明浙江金淳 2018 年第一阶段业绩承诺仅超额完成 875.51 万元,剩余业绩承诺 4,124.49 万元,占浙江金淳前三年累计净利润的 7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 2018 年末仍然预计浙江金淳能够实现业绩考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 2018 年的盈利预测分析导致 2019 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5)发行人在收购浙江金淳时采用同一控制下收购进行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如果应该采用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请发行人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6)发行人在 2019 年确认了或有对价公允价值收益达 2100 多万元,请发行人说明在发行人控制浙江金淳的情况下与浙江金淳少数股东对赌的合理性,以及确认上述收益是否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持股20%以下苏州浙远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且苏州浙远历史上与发行人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实质上控制苏州浙远;(2)自动化系统与 MES 系统的关联关系;(3)苏州浙远报告期内存在客户重叠业务的具体成本费用情况,说明该等成本费用与市场同类业务相比是否合理、是否用于或变相用于发行人的业务;(4)发行人与苏州浙远是否存在互相垫付费用或变相承担费用、互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5)是否存在刻意规避同业竞争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泽达易盛,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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