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0/1/17 10:17:3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16日,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胜蓝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23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2,159.6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胜蓝科技系一家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已与富士康、立讯精密、小米、TCL、日本电产、日立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产品为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光学透镜,发行人2018年营业收入增幅较大,2019年1-6月营收增速放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全球、国内2018年智能手机及PC出货量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消费类电子产品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在主要客户销售下滑,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下,发行人2019年全年预计业绩仍继续保持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影响业绩的不利因素是否已实质性消除,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发行人在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行业的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及竞争优势;(4)2018年新增承接上述客户大量订单合理性;(5)2019年1-6月部分终端客户加大了自产供应或指定非发行人客户的其他一级供应商情况,发行人针对上述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发行人业务发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委外代工金额和外协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委外代工金额和外协金额较大以及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对委外厂商和外协厂商存在重大依赖;(2)委外代工和外协加工的定价公允性,发行人与部分代工企业或委托加工企业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3)外协加工成本中电镀费用发生额三年波动平稳,与2018年产量大幅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4)同一外协加工商的外协加工单价和外部供应商代工单价均出现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替发行人承担成本和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5)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供应商的股东、董监高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毛利率高于客户立讯精密同类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主要原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且幅度较大情况,说明原料价格涨幅与产品单位成本中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涨幅是否一致;(3)说明发行人对客户的定价机制,上述机制是否能及时转移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在原料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下,报告期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2018年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的原料耗用量较2017年相比出现下降,与产量出现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曾因商业技术纠纷与广东瑞捷发生诉讼,发行人原三名员工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事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是否牵涉上述案件,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或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2)发行人与瑞捷光电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是否了结,除广东瑞捷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因知识产权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影响发行人现有知识产权归属。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1月16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胜蓝科技 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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