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19/12/13 9:41:5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12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和顺石油本次发行不超过3,338万股A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3%,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入126,515.32万元,主要用于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以及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和顺石油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涵盖成品油采购、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环节,在成品油流通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公司是湖南省第一家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民营石油企业,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面向全省及周边发展。公司批发业务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娄底、邵阳、衡阳等地区;零售业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长沙市区及周边城市。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赵忠曾因涉及原湘潭市委副书记赵文彬案被留置协助调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加油站“拆一还一”、办理洋湖壹号国土证和相关报建手续、湘潭油库危化证换证及七个加油站等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相关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现有资质是否可能被撤回,相关案件案影响是否已经消除;(2)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能有效运行,保证生产经营合法性的制度安排及风险防范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湘潭油库于2016年在湘潭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的规划”被列为“拟取消油库”,但并未明确取消时间。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相关文件规定,说明湘潭油库拟取消的具体情况,目前是否已有明确取消时间及相关后续安排,是否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2)湘潭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0年9月20日到期,说明续期是否存在不确定性,铜官油库2020年底投入运营的可行性,对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向山东地炼企业采购油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加油站的业务收入均同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区域内成品油批发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准入门槛等因素,说明并披露发行人的行业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以及面临的挑战,公司是否具备开拓其他区域市场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3)发行人向山东地炼企业采购的必要性,是否对山东地炼企业存在重大依赖,向山东地炼企业采购的单价是否和其他采购供应渠道的采购单价存在明显差异;(4)地炼企业成品油出厂价上调以及上游炼化企业对区域零售终端的延伸对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5)发行人安全生产、环保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其中零售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批发毛利率逐期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零售模式和批发模式下毛利率波动变化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批发业务毛利率是否面临进一步下滑风险,发行人的应对措施,是否对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零售业务存在现金销售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零售业务采取现金交易是否符合业务特点或行业惯例,现金交易占比较高的合理性;(2)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现金交易,是否与客户存在资金往来;(3)现金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能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2月12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和顺石油,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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