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19/10/25 10:28:5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2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邮储银行本次拟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5,172,164,200股,即不超过A股发行后总股本的6%。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公开资料显示,邮储银行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委托邮政集团办理代理银行业务,支付代理费和手续费,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交易形成的历史背景,关联采购金额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具体机制,邮政集团代理储蓄业务利润率逐年下降且总体水平低于可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分部存款业务利润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3)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邮银模式,个人存款主要来源于邮政集团代理网点。发行人委托邮政集团办理代理银行业务,各期支付的储蓄代理费和手续费支出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发行人多处房屋、商标来自邮政集团。此外,邮政集团存在汇兑业务、生活缴费代收业务、保险兼业代理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针对代理网点是否单独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否能确保代理网点运营合规及风险有效控制;(2)说明代理网点、代理网点工作人员、房产等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租赁或授权使用费、代理费是否公允;(3)说明发行人吸收存款是否主要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渠道,在存量客户维护和新客户开发方面的具体模式,是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业务能力;(4)说明邮政集团存在汇兑业务、生活缴费代收业务、保险兼业代理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相关业务是否具有替代性;(5)结合框架协议约定及各代理点实际操作情况,说明是否满足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是否存在邮政集团为发行人代垫费用或输送利益的情形;(6)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按照“固定费率、分档计费”模式确定的费率是否一致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调整的计划和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24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邮储银行,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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