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19/9/10 11:05:2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9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鸿泉物联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额58,208.21万元,主要用于年产 20 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年产 15 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鸿泉物联以“降低交通运输的代价”为企业使命,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增强驾驶系统和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等汽车智能网联设备,主要应用于商用车(载货汽车、客车、专项作业车等)领域。全资子公司成生科技提供智慧城市业务。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增强驾驶系统,该等业务的实现将涉及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此外,发行人开展的智慧城市业务还提供部分平台的运营服务。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开展之各项业务的具体内容、技术特点、与客户的商业约定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曾发生对客户、客户用户、最终使用者、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行为;(3)发行人是否已就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建立相应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发行人收购成生科技时“与赵胜贤之间的特殊协议”中业绩奖励条款约定:如成生科技超额实现业绩承诺,甲方同意将成生科技超额税后净利润的 20%奖励给乙方,且奖励总额不超过 600 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该等业绩承诺实际是否达到;(2)公司在 2016 年度确认收购成生科技所产生的商誉时是否考虑该等业绩承诺,目前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于 2017 及 2018 年度分别现金分红 3,000 万元及 2,500 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上述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持有公司股份并获得该等股利分配的公司员工工资薪酬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以该等股利补偿其工资薪金报酬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9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鸿泉物联,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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