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9 9:13:1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月8日,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震安科技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1,606.80万元,主要用于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公开资料显示,震安科技是国内领先的建筑隔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隔震咨询,隔震设计,隔震橡胶支座安装指导、更换、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企业,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专业提供建筑隔震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4年,陆爱萍、石静芳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李涛,李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2013、2014年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说明陆爱萍、石静芳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按原入股价格转让给李涛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李涛是否存在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形;(3)说明石静芳、陆爱萍通过尹傲霜代持发行人股份的原因,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部分股东、资产、员工来源于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等单位原下属单位云南正安公司,云南正安于2015年注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的业务关系,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2)发行人是否存在损害云南正安利益或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3)发行人现有专利权、核心技术,是否涉及云南地震工程研究院的科研成果或相关人员的职务成果,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云南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拓展云南省外市场的能力;(2)2018年盈利预测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4)对照销售合同主要条款、收款政策,说明其指导隔震产品的安装仅属于产品售后服务、不涉及隔震产品质量的合理性;(5)发生事故时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存在需要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6)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7)市场推广费金额较大,且支付对象主要为个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毛利率总体水平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钢板、铅锭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毛利率仍总体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云南省内项目、创新性项目销售定价及毛利率高于省外项目、一般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部分工序由自行完成改为转让给华创机械外协加工的必要性,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产品单一,建筑隔震产品占比85%以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2)隔震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发展趋势;(3)减震和隔震的区别和联系,隔震是否为主流技术;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月8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震安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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