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8/10/31 9:29:5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月30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罗博特科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5,197.6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4.0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工业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罗博特科是以工业互联网、工业人工智能及工业大数据技术为核心,致力于研制智能制造执行系统、生产过程智能化设备、智能检测设备、智能仓储及物料转运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装配、测试、销售和服务体系,为光伏清洁能源、电子及半导体、汽车精密零部件、食品药品等领域提供柔性、智能、高效的工业4.0智能化技术及产品,从而为客户量身打造智能化工厂。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快速增长,客户集中度较高,净利润和毛利率存在波动。2018年上半年产品结构变化较大,整厂智能化系统业务收入占比接近38%。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2)中美贸易摩擦及“531新政”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3)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净利润增幅与收入增幅不一致的原因,与可比公司是否基本一致;(4)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5)2018年毛利率大幅下降和产品结构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整厂智能化系统业务对未来发展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光伏电池生产设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关联企业众多,其中较多从事光伏等相关行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2)注销或正在注销的关联企业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3)多个曾经的关联方低价转让或无偿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4)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叠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李洁持有发行人15.07%的股份,其配偶章灵军曾任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阿特斯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苏州阿特斯及其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章灵军是否能够对相关交易施加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分摊费用情形;(2)章灵军将越南电池股权转让给宁波朝昉的原因,发行人与上海久商、易事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章灵军是否能够对相关交易施加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分摊费用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存货金额较大,其中发出商品逐期增加;应收账款逐期增加,其中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报告期信用期是否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金额上升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为5,699.36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为540.71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入是否与收入规模及增长相匹配;(2)本次募投项目大额设备及安装费投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0月30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6)
文章热词:罗博特科,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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