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9/19 8:55:3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8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福莱特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00万股。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项目、年产15万吨光伏玻璃技改项目(一期)以及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福莱特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销售和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7年发行人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29.19%;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7年净利润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利润的变动情况是否与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基本一致;(2)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在手订单、产品售价等情况,说明发行人2018年业绩是否在大幅下降风险;(4)说明光伏玻璃是否存在行业产能过剩或整体持续衰退的情形,“5.31”光伏新政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出口欧盟和美国的情况、未来的出口计划,以及相关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说明该等情形对发行人销售策略和经营业绩的影响;(2)说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变化、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大量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且存在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审慎、充分,进行大量单项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2)应收票据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大额转回是否具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玻璃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产能的关系,是否为现有产能的扩张,是否符合产业政策;(2)在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保持在75%左右、产销量无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扩大是否具有必要性,如何消化新增产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所从事行业为高污染行业,环境保护要求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取得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9月18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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