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18/1/29 8:52:3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月26日,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宏川智慧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6,08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7,664.72万元主要用于宏川仓储新建项目、南通阳鸿扩建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宏川智慧是一家仓储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包括装卸、仓储、过驳、中转、物流链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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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关联方宏川供应链控制多家仓储综合服务与物流链管理服务公司,发行人报告期为宏川供应链等关联方提供仓储综合服务与物流链管理服务。请发行人代表人说明:(1)宏川供应链的业务定位与发展规划及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是否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购买宏川能源所持有的东莞宏元100.00%股权的进展情况;(2)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是否有相应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呈一定上涨,2017年1-9月略有下滑,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罐容未发生变化,每立方米出租储罐每月仓储综合服务费持续提升,储罐出租率分别为76.92%、82.86%、81.71%、80.3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3)每立方米出租储罐和每月仓储综合服务费逐期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罐容、储罐出租率、吞吐量和每月仓储综合服务费对营业收入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2年12月24日收购关联方宏川供应链持有的江门宏川100%股权后,又于2015年6月28日将其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2015年6月26日成立的宁波德诚详盛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的原因;(2)发行人参照评估价格收购宏川供应链持有的太仓阳鸿和南通阳鸿100%股权,参照净资产价格收购三江港储的原因及合理性;(3)以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收购蓝星港口持有的20%三江港储股权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4年12月的增资和股权转让,每一出资额对应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4年、2015年两次涉及员工的股权转让、增资对应的市盈率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对2014年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不进行股份支付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存在会计核算差错及信息披露问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2)相关整改措施和效果。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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