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租赁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1/17 9:05:5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月16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江苏金融租赁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78221.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金融租赁为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服务的行业涉及医疗、教育、工业制造、农业机械等。是国内中小型客户以及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

  链接: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重庆市黔江区教委等单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违反国发[2014]43号文的相关规定。2017年发行人终止该类业务合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4年相关禁止性规定出台后仍与教育局等政府部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对政府部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已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除对黔江区教育局提供融资外,主管部门对其他政府单位提供融资行为的合规性是否有明确认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分别为254.42亿元、313.06亿元、401.92亿元和451.59亿元。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资产风险分类的具体标准,资产分类不准确的原因,次级类、关注类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正常类和关注类资产在适用迁徙模型时损失概率参数的选取依据,经济调整系数等调整因子的具体内容;(3)结合迁徙率、逾期率等指标,说明五级分类资产在各期对应拨备的合理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同行业惯例及监管要求说明逾期资产统计口径的合理性,说明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报告期内大幅减少的原因,已逾期未减值应收融资租赁款认定未减值的原因和合理性,逾期未减值的资产分类及对应拨备是否充分;(5)报告期内降低逾期率的具体举措,是否存在对租赁付款条款、期限等进行调整、展期,或利用关联方等调节逾期率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业务利差中税后租赁收益率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融资租赁利率定价原则和依据,不同客户,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在资产风险分类、拨备计提等方面是否有差异化安排;(2)内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现有管理制度、管理模型是否能够适用风险管理需求;(3)2017年1-9月发行人整体租赁业务收益率有所下降,对关联方沣邦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收益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向关联方融资借款,通过关联方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的定价机制及公允性,是否表明发行人融资业务渠道对关联方存在过度依赖;(5)报告期内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的主要目的,与银行融资对比是否存在较大的差异,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分为直租业务和回租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直租业务收入与应收融资租赁总额、税金及附加等之间的勾稽关系,直租业务2017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金融类资产、负债存在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各期限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具体规模和构成,说明金融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期限匹配情况,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相关风险防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