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7/9/14 10:10:2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3日,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长盛轴承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43700.0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项目、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长盛轴承系一家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各工业领域提供自润滑轴承解决方案,并致力于自润滑材料的研发及其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行业。公司已经进入卡特彼勒、利勃海尔、普茨迈斯特、沃尔沃、杰西博、日立建机、小松、神钢、现代、塔塔汽车等知名主机厂的全球供应体系,并与美驰、博世、克诺尔、佛吉亚、伯尔克、韩国 HK、韩国万都、卡拉罗、三菱技术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商及振华重工(SH600320)、海天塑机、一汽东机工、恒立油缸(SH601100)、豪迈科技(SZ002595)等国内上市公司或业内优势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仅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品牌知名度,同时也是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地位的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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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39%、24.05%、26.49%及25.03%。2014-2016年度中介机构通过直接走访最终用户确认的经销商收入实现最终销售的比例分别为19.32%、24.13%及30.3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境外经销商的销售情况,是否完成最终销售,终端客户的采购量与终端客户使用发行人产品的产量是否能够匹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任职于双飞轴承,双飞轴承的产品与发行人相似,同处于浙江嘉善地区,人员工资水平相当,营业规模相当。2014-2016年,双飞轴承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06%、32.68%和35.80%,而发行人毛利率为38.46%、41.31%和42.55%,发行人轴承毛利率较双飞轴承高,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主要原因。发行人认为其生产人员较少,人工成本低于双飞轴承的原因是否合理;发行人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固定资产原值较双飞轴承低,从而使得折旧费用较低,最终导致制造费用较低的原因是否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54.62万元、7,554.00万元、7,895.40万元和9,890.96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超过98%,其中3个月以内(含3个月)占94.11%,且报告期各期末均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其坏账准备政策是否稳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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