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首发申请获通过

时间:2017/4/27 10:34:2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据了解,长缆电工前身为长沙电缆附件厂,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早期专业生产电缆附件定点企业之一。公司是长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明星科技企业,在国内电缆附件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60年电缆附件生产历史,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具备50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交、直流全规格电缆附件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完善的检测手段,拥有完整的产品线。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前身相关集体资产量化过程、董事会持股的成因及资金来源、历次股权变动所履行的审批程序,俞正元取得发行人的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的过程和合法性,是否存在侵犯公司及其它股东权益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采用合作开发销售模式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为行业普遍做法;(2)买断式经销模式、合作开发模式的最终客户是否相同,是否存在退货;合作开发模式下与最终客户确定销售价格的方法和依据,与经销商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和依据,销售差价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发行人采用股东经销商销售模式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为行业普遍做法;(4)股东经销商销售发行人产品的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等与其他经销商是否一致;(5)发行人与股东经销商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完全独立,发行人在业务方面是否对股东经销商存在依赖,股东经销商的存在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股东经销商模式的存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过程、结论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销售服务费以及市场拓展费中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和确认依据,结算的具体流程、方式,费用确认是否准确、完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销售服务费占合作开发模式收入比例较高的合理性;(2)发行人根据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金额与公司给经销商的结算价的差额向经销商支付销售服务费是否合法合规,截至目前是否因涉嫌商业贿赂、税务违规而被要求协助调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3)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商业贿赂,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逐渐变长的原因及其风险;(4)应收账款中质保金的金额及账龄,是否按期收回,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情况;(5)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6)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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