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厅成棕榈股份实控人 栖霞建设为第二大股东

时间:2019/4/2 10:36:1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河南国资入主棕榈股份(002431)的事宜又获得新进展,上市公司“老相好”栖霞建设(600533)成为第二大股东。

  4月1日晚间,棕榈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股东吴桂昌、林从孝与公司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下称 “豫资保障房”)的通知,双方已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吴桂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4亿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2%)、林从孝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56.74万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6%)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豫资保障房行使。

  如上述表决权委托最终实施完成,吴桂昌、林从孝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降为0,而豫资保障房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5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88%,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豫资控股”)持有豫资保障房100%股权,为豫资保障房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持有豫资控股100%股权,为豫资保障房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表决权委托实施后,河南省财政厅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此番获得实控权前,豫资保障房已成为棕榈股份第一大股东。

  2月13日,棕榈股份曾公告称,豫资保障房拟受让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林从孝、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棕榈股份员工持股计划之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共计1.95亿股,占棕榈股份总股本的13.1%,转让价格为3.94元/股。股权转让完成后,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4.37%下降至8.59%,豫资保障房则以13.1%的持股比例,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记者了解到,豫资控股成立于2011年5月,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由财政厅独资成立的省级投融资公司,是河南省政府确定的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贷统还平台公司。

  在引入豫资控股战投后,棕榈股份或也将在河南地区加大业务拓展。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告中表示,未来公司将借助豫资控股的资源、平台,在河南省域乃至黄河流域开拓相关业务。此外,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生态城镇的全产业链优势,与豫资控股在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等领域深度协同,共同推动河南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棕榈股份引入河南省财政厅为实控人之时,也放弃了此前与栖霞建设的控制权转让意向。

  2018年10月,棕榈股份、栖霞建设曾公告称,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拟合计转让5%至8%的公司股份给栖霞建设。若该交易完成,栖霞建设将成为棕榈股份的控股股东。

  不过在2月13日的公告称,棕榈股份也表示终止上述转让协议,并将于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1.8亿元预付价款返还给栖霞建设(不计息),同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1亿元。

  早在2008年,栖霞建设就开始战略参投棕榈股份,此后还参与了棕榈股份的定增。

  4月1日晚间,棕榈股份与栖霞建设也同时发布公告称,棕榈股份股东赖国传、张辉、林彦、丁秋莲、杨镜良、吴汉昌于2018年9月4日与栖霞建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栖霞建设合计转让公司股份7552.3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08%)。

  2019年4月1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相关手续,栖霞建设持股占棕榈股份总股本的11.8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虽然棕榈股份如愿迎来河南国资入主,但后续的对赌压力依然不小。

  根据此前公告,棕榈股份如果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连续两个年度、三个年度、四个年度亏损情形,则需向豫资保障房分别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40%、60%作为补偿款,而若棕榈股份在过户日之前发生的事实所导致的公司发生重大违法等情形导致公司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股权转让方需将全部转让价款补偿给豫资保障房。

  不过公司披露的2018年业绩快报显示,预计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29亿元,同比增长1.43%;净利润5131.67万元,同比下滑83.13%。而2019年一季度,公司预计将亏损1.6亿元至2.1亿元。

  (原标题:河南财政厅成棕榈股份实控人 栖霞建设为第二大股东)

  版权说明: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谢谢。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中国上市公司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作者:赵黎昀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棕榈股份

上一篇:金科股份去年签约销售额首破千亿元

下一篇:没有了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