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网上路演交流互动问答

时间:2018/5/29 18:00:3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上证路演中心

  网上路演嘉宾介绍:

绿色动力网上路演交流互动问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 直军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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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 总经理 乔德卫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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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 财务总监 胡声咏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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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 朱曙光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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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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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 焦延延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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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演现场图片

   【网上路演交流内容剪辑】
    问 投资者:请简单介绍一下公司的经营目标?

  答 绿色动力 总经理乔德卫:公司在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总体经营目标是秉持社会效益为首、经济效益为本的核心理念,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规模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巩固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已在中国生活垃圾焚烧炉市场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公司拟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并进军国际市场,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

  问 投资者:请介绍一下公司技术开发计划?

  答 绿色动力 总经理乔德卫:绿色动力计划通过技术创新及改良,加强竞争力。公司持续探索开发新焚烧技术及工序,以符合中国垃圾处理业的需求。公司正在不断开发新工序及技术,包括减少气体、废水(渗滤液)、飞灰、气味及污泥处置的技术,以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效能,更有效地控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排放的环境污染物,并且有效处理其他种类的固体废物。通过在业内推广公司新开发的核心技术并鼓励其他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公司的技术,公司相信,作为垃圾焚烧发电相关顾问及技术服务的提供者,公司将进一步扩展市场版图。

  问 投资者:请简要分析一下公司毛利情况?

  答 绿色动力 财务总监胡声咏:20151231日、20161231日、20171231日,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升,毛利分别为32,782.73万元、41,309.96万元和45,852.5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运营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带动毛利提升。

  问 投资者:请介绍一下公司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北京国资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门从事资本运营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于20014月由北京市政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正式改制重组设立,对北京市重要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北京国资公司作为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承担者和经营者,主要产业集中在金融与现代服务业领域,科技、现代制造业与新能源领域,城市功能开发、环保与社会事业领域,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与体育领域等四大领域。

  问 投资者:请介绍一下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基本情况?

  答 绿色动力 总经理乔德卫:2014128日,宁河公司和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天津市宁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特许经营合同》,协议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河公司获得天津市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宁河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设计、融资、建设、验收、运营、维护和移交及所有附带性活动,以获取回报。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完成进入商业运营开始日起30年。项目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廉庄乡,日处理垃圾规模为500吨。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充分利用BOT特许经营权期限,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对项目进行了投资建设。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已根据投资概算完成76.67%项目前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建设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问 投资者:请问市场竞争加剧是否会对公司产生竞争风险?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作为一个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产业,吸引了众多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参与者。随着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较多规模较大、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及政府资源、研发能力较强的国企、民企及国际竞争者均加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有实力的竞争对手也将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预计未来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大,可能使公司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加大,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由于公司本身的业务属性,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营收入,其中运营收入主要来源为应收地方政府部门的垃圾处理费和应收国有电网公司的电费,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地方政府依法行使对辖区内的有关卫生管理职责,国有电网公司属于我国政府直属的电网建设和运营企业,其对电力的收购、输送和调配具有垄断性。尽管此类客户的信用较高,违约风险低,但仍存在其未能按照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或供售电合同支付费用的风险,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问 投资者:请问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与投资者关系最重要的时点有几个?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与投资者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是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在任何时候企业都会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现在哪些核心设备能够自制,哪些需要采购?

  答 绿色动力 总经理乔德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炉排炉,公司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以及烟气处理系统需要对外采购。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怎样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基本的信息披露制度。

  问 投资者:你们是否会炒自己的股票?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我们上市后将继续规范经营,不做违法的事情,更不会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问 投资者:请介绍一下公司管理费用情况?

  答 绿色动力 财务总监胡声咏:20151231日、20161231日、20171231日,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636.58万元、9,615.77万元和10,735.7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66%14.47%13.68%

  问 投资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截至20171231日,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除绿色动力以外的其他一级子公司共26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1家,非全资子公司15家。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对于股票在市场上被操纵、市场的投机性对的公司影响等方面将采取何种措施呢?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公司已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之间保持着充分的沟通,公司将用良好的业绩和成长性回报股东和社会!

  问 投资者: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高管将怎么做?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企业上市之后可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其责任是对董事会负责,更要对所有股东负责,为股东创造最大的利润。同时,我们强烈感到来自于资本市场的挑战与压力。公司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运用好募集资金,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尽快产生效益,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人员独立情况如何?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绿色动力设置了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有关劳动、人事及工资制度。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存在核心技术方面的风险?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于能否掌握领先的垃圾焚烧技术。公司掌握国内领先的焚烧炉技术,其多驱动逆推式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住建部选为重点推广的工业技术。为确保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但是若公司未能针对我国垃圾特点及时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则可能导致无法满足市场对垃圾焚烧技术的需求,使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问 投资者:请介绍一下公司负债情况:

  答 绿色动力 财务总监胡声咏:20151231日、20161231日、20171231日,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260,025.46万元、351,588.75万元和457,549.61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44%32.87%28.29%,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56%67.13%71.71%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未来是否打算开展海外市场业务?

  答 绿色动力 总经理乔德卫:公司计划充分利用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优势,将业务拓展至国际市场。由于中国的垃圾焚烧发电有着庞大的市场规模,公司过去未曾给予国际市场太多的关注。未来,公司计划充分利用自身在处理高水分、低热值垃圾方面的技术优势,逐步扩充公司的业务至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公司已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拟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和印尼参与设计和兴建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上市后是否会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这方面会有哪些措施?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建立与投资者交流的制度,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传真、网络、信函等方式予以沟通,并及时予以回复,将投资者的意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挂牌上市后,将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天津市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100,731.7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225.28万元。公司基于当前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现状和技术发展优势、自身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方面的技术研发优势、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以及当地生活垃圾现状及增长趋势,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受到一些不可控因素的负面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的核准和许可、外部政策环境变化、行业景气度、资金、人力资源、自然灾害和邻避效应等,上述任一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到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益,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有可能导致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上市后,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何处理投资者关系?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问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重视技术研发?

  答 绿色动力 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公司专有垃圾焚烧炉排炉技术迎合中国垃圾处理市场的需要,为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为维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以持续改良及创新垃圾处理技术为优先任务。公司挑选研发项目时采用商业主导方向,公司的研发重点集中于改良及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以符合项目的具体要求,从而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作效率;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和商业化中短期内具备强大增长潜力的新技术

  请简要介绍一下本次的发行对象?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

  本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问 投资者:请问税收政策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来自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环保产业既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大力发展环保行业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有效途径。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请介绍一下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201181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262),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截至2011531日,绿色动力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83,370.39万元,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8,635.29万元,评估增值4,735.1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6.02%

  能否介绍一下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主要机构?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

  此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包括:(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4)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验资机构: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7)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9)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 投资者:请问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都有哪些?

  答 绿色动力 董事长直军:

  20111017日,绿色动力有限全体股东即北京国资公司、江淮基金、保利基金、国资香港、北京科技和景秀投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问 投资者:请问产业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什么影响?

  答 中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庞雪梅::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3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未来如果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作者:佚名 编辑:ID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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