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公司IPO过会 拟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3/14 11:33:5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3月13日,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亚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77%。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3,668.12万元主要用于烟台分厂项目扩建工程、扬州第二分厂项目扩建工程、长春分厂新建工厂、重庆分厂扩建项目以及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位居我国塑料油箱生产企业龙头地位,生产了国内第一只单层、单层氟化和多层共挤复合油箱,系我国第一家、目前最大的从事汽车塑料油箱生产企业,是专业从事(主要是乘用车)汽车燃油系统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主要是乘用车用塑料燃油箱及加油管(注油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确认的商誉1.1亿元在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体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年3月收购亚普USA的定价是否公允、合理、商誉确认依据;(2)2016年及2017年商誉测试方法、预计营业收入、利润的测试依据、采用现金流折现法与收益法、实际经营情况之间的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3)2016年、2017年商誉减值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是否进行了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第二大股东华域汽车的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且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华域汽车关联方交易的必要性及未来变动趋势、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定价原则,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相关制度以保证未来交易价格的公允性;(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域汽车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的单位价格及毛利和对第三方采购或销售的单位价格和毛利,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3)发行人取得华域汽车关联方的订单方式,是否存在需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发行人与华域汽车关联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4)发行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华域汽车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与华域汽车关联方的合作关系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产生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关联方国投财务2015年-2017年分别向发行人提供贷款,贷款利率较同期基准利润均有下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方贷款的公允性,对发行人财务费用的影响情况;(2)国投财务公司的资质是否齐备,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充分披露;(3)有何措施保证发行人的资金安全,以及确保发行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库存商品中发出商品的具体金额,以及发出商品保管、盘点的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2)发行人在产品均为定制生产的模式下,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除巴西新建工厂项目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为67.16%、75.82%和71.41%,境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54%、78.64%和73.6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截止目前,募投项目的运行及实现收益情况;(2)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